(一)处刑前夜
“犯罪嫌疑人洛雨琳,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。。”
听到广西高院对我的终审判决,我的眼前一黑,瘫倒在座位上,然后后面的话就什么后听不见了。当时为了20万的赌债而罗长鹏勒死碎尸的时候,我大概就能料到有这一天了,虽然在一审判决出来后,我便积极上诉,但奈何罗家财力雄厚,请了全国最好的律师,一定要置我于死地。而我,一个负债累累的赌徒,杀人犯,家人也早已和我断绝了关系,对我不闻不问,自然也请不到好律师,尽管二审判决前我还抱有一丝希望能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,但是我明白这概率大概比我赌钱赢钱还要低吧。
后面的话说的什么我也没听清,当然也没必要听清了,不外乎就是给罗家赔多少钱而已,好像有十几万吧,罢了,我现在就烂命一条,想到这里,也许死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,判个死缓或者无期的话,身上的巨额债务大概这辈子也没有翻身的希望了。早死早投胎吧,希望下辈子能做个好人。
我的死刑将在十天之后执行,现在法律也变得人性了,死刑犯可以自己选择死刑的方式,具体来说有注射,绞刑,枪决和斩首。注射死刑只有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才有资格,我这种贱民自然是没有办法选择的。绞刑是剩下三种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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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众执刑